一、采购人名称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城郊线一期2022年段场信号楼搬迁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信号楼搬迁项目根据目前通信、信号系统架构及特性,通过将1号线郑东车辆段、凯旋路停车场、2号线一期城南车辆段、城郊线一期孟庄车辆段信号楼内通信、信号设备整体搬迁至检修库/运用库DCC内,实现段场信号楼和DCC值班人员合署办公,施工请点和防护人员在同一处,节省时间,节约人力成本。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直接委托
五、拟定供应商
卡斯柯信号(郑州)有限公司、四川众合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六、直接委托采购依据
施工对象为1号线郑东车辆段、凯旋路停车场、2号线一期城南车辆段、城郊线一期孟庄车辆段信号楼内通信、信号设备,1号线需要搬迁的信号楼联锁控制终端、ATS工作站为浙大网新采购信号设备,涉及系统网络架构调整及供电方式改变等设计变更,为了确保信号楼搬迁后系统的稳定以及设备功能的一致性,需从原集成商采购。故相对人选择直接委托。2号线、城郊线需要搬迁的信号楼现地控制工作站、ATS工作站为卡斯柯信号设备,涉及系统网络架构调整及供电方式改变等设计变更,为了确保信号楼搬迁后系统的稳定以及设备功能的一致性,需从原集成商采购。故相对人选择直接委托。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城郊线一期段场信号楼搬迁项目,因本项目涉及通号中心既有通信、信号设备的安装、调试,符合《合同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5.8条b)“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原供应商履约良好,经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同意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仅限一次)。新增项目与原合同内容相关委托原供应商实施,有利于减少管理界面儿,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推动项目履行的。”的规定,故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
七、其他事项
对该项目拟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及其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采购人异议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则与公示的拟定供应商进行直接委托。
如对采购人异议受理部门的异议答复仍存在疑问,可向采购人投诉受理部门提出,后续按我司相关流程办理。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先生,联系人电话:0371-55162177
左先生,联系人电话:0371-55169255
异议受理部门: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
异议受理电话:0371-55169045
投诉受理部门: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纪监审计部
投诉受理电话:0371-5516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