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比价人”)采用网上比价方式对郑州市轨道交通2016年消防用品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
1.1项目范围/概况
1.1.1采购内容:包括消防工具柜、消防战斗服等共52项消防用品,详见采购清单。
1.1.2交货地点: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郑东车辆段物资总库、2号线城南车辆段物资总库、城郊线孟庄车辆段物资总库。
1.2供货期、质保期及报价有效期
1.2.1分批下达采购订单,接到订单通知后,30天(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1.2.2质保期不低于1年,本次报价在截止时间后90天内有效。
1.3申请人资格要求
1.3.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1.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1.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选。
注:请参与报价供应商到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https://zzmetro.going-link.com)注册,仅注册成功且通过审核方可参与报价。
1.4阳光采购平台报名
1.4.1凡有意参加本次比价的申请人,请于 2016 年 4 月21日至 2016 年 4月28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https://zzmetro.going-link.com)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作伙伴,完成平台报名(已在平台注册并成为合作伙伴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报价)。
1.4.2阳光采购平台报名程序如下:
①申请人登陆采购平台网页(https://zzmetro.going-link.com),根据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成为用户,经平台审核通过后获得账号及密码;
②申请人获取账号及密码后,在平台上申请成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合作伙伴(操作流程见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③发出合作伙伴申请后,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郑州地铁1号线郑东车辆段B518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平台成为合作伙伴即完成报名,可参与平台项目报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1.4.3因阳光采购平台处于试运行期,比价申请人务必尽快掌握平台注册、审核、成为合作伙伴等流程,并务必于2016 年 4月28日17:00前成为合作伙伴,因自身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所带来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5澄清及网上报价
1.5.1各供应商如有澄清,请在2016年4月29日前将澄清问题盖章扫描件及文本发送至zzmetroyybidding@zzmetro.cn,比价人最迟于2016年5月4日发布补充公告,各供应商根据澄清后文件进行报价。
1.5.2报价截止时间为2016 年 5月6日13时 30分,逾期将无权限参加本次网上报价,本次报价不允许缺漏项。
1.5.3报价供应商成为合作伙伴后查找该项目询价单,在 2016 年 5月6日13时 30分前进行报价并提交(具体流程见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1.5.4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见评审办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依据总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名并推荐候选人,比价人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1.5.5本项目须按不含增值税价格报价,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按其他类发票的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在价格评审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含税价格与开具其他类发票的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1.5.6供应商网上报价时需按照附件比价要求的规定上传相关资料。
1.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网上比价公告在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www.zzmetro.com)、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www.zzmetro.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https://zzmetro.going-link.com)上发布。
1.7联系方式
地 址:郑东车辆段综合楼B518(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省委党校新校区西侧)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5169046
阳光采购平台服务热线:800-820-4263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6年4 月21日
附件:评审办法
1.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比价公告实质要求的报价,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修正后的价格低于其成本的除外。修正后的价格相等时,供货期短的优先;供货期也相同的,注册资金大的优先。
2.评审标准
符合性评审标准详见《符合性审查表》(附表)。
3.评审程序
3.1符合性评审
3.1.1评审小组依照本章2款规定的标准对报价进行符合性评审(详见符合性审查表)。比价人判断报价的符合性仅基于报价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2价格评审
价格评审时,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含税价格与开其他类发票的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4.评审结果
4.1在所有通过符合审查的申请人中,按照最低价中选原则推选候选人2名。
4.2如提交报价的申请人或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申请人不足两家时,比价人重新组织比价。
4.3评审小组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比价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附表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16年消防用品网上比价项目
序号 | 项 目 | 审查结果 |
1 |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 符合/不符合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 符合/不符合 |
3 | 申请人报价没有缺漏项 | 符合/不符合 |
4 | 申请人报价产品技术、参数无负偏离 | 符合/不符合 |
5 | 供货周期、质保期、报价有效期符合要求 | 符合/不符合 |
6 | 申请人授权代表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不符合 |
7 | 经评审小组鉴定申请人报价不低于成本价 | 符合/不符合 |
8 | 申请人无以他人的名义报价、无串通报价、弄虚作假报价嫌疑 | 符合/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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