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体系贯标咨询及认证项目补充公告
现将邀请谈判公告“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