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2019-2021年超市商品供应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自筹,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目前管理郑东车辆段、凯旋路停车场、城南车辆段、孟庄车辆段共4个超市,后续会再增加4个新段场超市,保障着分公司的日常购物需求。8个段场分别位于市区的东、西、南部郊区,相互距离较远,人员分布不均衡,暂未实现统一供应配送。现拟选取两家大型商超对8个超市所售货品进行统一供应配送服务(包含且不限于以上8个超市的下单采购、按要求配送上门、上门理货、临期退换等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双方合同约定)。
2.2比选范围: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19-2021年度车辆段、停车场超市供货服务,供货范围主要供应日用洗化类、食品类、饮料类、乳制品类、米面油类、冷冻生鲜类等。实际采购货品以供货清单为参考,结合买方实际需求与超市现有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清单。
2.3供货服务期:3年。
2.4质保期:应提供全新现货产品,所供产品不得超过产品质保期三分之一时间。
2.5质量要求:包装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鲜肉必须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散装产品严格按照国家和企业标准经过试验和检验合格的产品。
2.6交货地点:各车辆段、停车场、实训基地的超市作为交货地点。
2.7交货期:申请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免费送达指定地点。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你选取两家供应商,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3.1比选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比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3.2比选申请人应(自2013年1月1日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类似供应项目业绩。
3.3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食品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4申请人在郑州经营的单店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
3.5申请人已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能提供近一年社保缴费记录。
3.6财务要求:比选申请人须供提供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7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1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8年 11 月 26 日至2018年 12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一部)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2.2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比选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则在验证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 12 月 13日10 时 00分,地点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郑东车辆段一楼119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 cn)、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网(www.zzmetro.com)上发布。
比选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郑东车辆段
联系人:李老师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东
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一部)
联 系 人:夏老师
电 话:0371-65528803
传 真:0371-65528803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