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2018-2019年专用工器具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2018-2019年专用工器具采购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现委托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物资主要为专用工器具。是保障郑州地铁1号线、2号线一期、城郊线及新线筹备2018年生产维护和运营筹备的必备物资,包括搬运工具、测量工具等专用工器具。
2.2比选范围:
包含60轨勾锁器、轨道平板车等专用工器具,此项目包括需求清单要求的所有产品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保险、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等。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计划供货期:按照比选人要求分批供货,接到通知后90天内完成供货。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2.6质量保证期:不低于3年。
2.7 交货地点:根据买方下达采购订单要求,送达指定线路总库。
3.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比选申请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本比选项目的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日期在2015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器具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3仓储能力:比选申请人须有不少于100㎡的仓库,自有仓库提供产权证明,租赁仓库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覆盖时间范围包含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如比选申请人没有仓库,须承诺在合同签订之后30日之内提供面积不少于100㎡的仓库(自建或租赁等形式),《仓储能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4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5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1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海赋国际6层615室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2.2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比选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则在验证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0月9日10 时00分,地点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郑东车辆段(郑东新区郑开大道省委党校新校区西侧)综合楼B110评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https://www.zzmetro.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网站(www.zzmetro.com)上发布。
比选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郑东车辆段(郑东新区郑开大道省委党校新校区西侧)综合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55169046
邮编:450000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海赋国际6层615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谢先生
电 话:0371-55637661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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