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2018年客运栏杆等物资采购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自筹,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2.1项目概况:为加快郑州地铁新线运营筹备工作及保证既有线部分车站交通安全,需加装固定式隔离栏杆、可拆卸栏杆、不锈钢隔离栏杆、不锈钢接水槽等物资。
2.2比选范围:
01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2018年客运栏杆等物资采购项目01标段。主要是对郑州地铁部分车站加装固定式隔离栏杆、可拆卸栏杆等物资,此项目包含上述物资的生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质保服务等内容。
02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2018年客运栏杆等物资采购项目02标段。包含有不锈钢隔离栏杆、不锈钢接水槽等物资,此项目包含上述物资的生产、运输、装卸及质保服务等内容。
2.3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4计划供货期:
01标段:根据比选人要求分批供货,接到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02标段:根据比选人要求分批供货,接到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2.6质量保证期:2年。
2.7 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各站点。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须是不锈钢制作的生产制造企业或销售企业(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营业执照中的表述应包含有不锈钢制作、金属制品生产加工或销售相关含义的词语)。
3.3比选申请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供货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定义:
01标段:限于合同订立日期在2015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锈钢制作或安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02标段:限于合同订立日期在2015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锈钢制作或安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4财务要求: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比选申请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比选申请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比选申请。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8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允许中选2个标段。
4.比选申请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8年8月 21日至2018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一部)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2.2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比选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则在验证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9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郑东车辆段B110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 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网(www.zzmetro.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郑东车辆段
联系人:李先生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东
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一部)
联 系 人:王富祯
电 话:0371-65528803
传 真:0371-65528803
邮 箱:zhaobiao01@126.com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