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调度中心环廊装修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郑州市轨道交通调度中心四层、五层公共走廊、参观走廊装修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郑州市轨道交通调度中心四层、五层的公共走廊、参观走廊的地面、天花、柱面、电气、消防等拆除、改造及装修等,详见图纸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2.3计划工期:75日历天(自进场之日起)。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醒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应与报名阶段保持一致,此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的,将导致否决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财务会计报表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8信用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日期在201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装修施工项目。公共建筑工程限于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桥梁等)。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 月 30 日至2018年 8 月 6 日17 时 00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身份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295/67188297;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
5.1凡通过投标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凭CA锁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网上发布。
招标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京港澳高速交叉口向东200米(省委党校新校区西侧)
邮编:450000
邮箱:zzmetroyybidding@zzmetro.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亚新广场A栋1408
联 系 人:闫先生、杨先生
电 话:0371-68662300
邮 箱:bjzczbgs@126.com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