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2018-2019年通用物资采购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自筹,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2.1 项目概况:为保障郑州市轨道交通运营及在建线路2018-2019年生产维护和正常运营,现采购建材类、办公类、通信类及其他耗材类物资。
2.2比选范围:耗材类物资所有产品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保险、技术服务(包括技术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提供)、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等。
2.3计划供货期:按照比选人要求分批供货,下达采购订单后60日内送货完成。
2.4交货地点:根据比选人下达采购订单要求,送达指定线路总库。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质保期:1年。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比选申请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定义:限于合同订立日期在2015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耗材类供货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3.3财务要求:比选申请人须供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比选申请人未连续三年亏损,财务会计报表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比选申请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4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比选申请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8年 6 月 4 日至2018年 6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一部)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2.2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比选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则在验证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 7 月 4 日 13 时30 分,地点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郑东车辆段B110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 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网(www.zzmetro.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郑东车辆段
联系人:李先生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东
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一部)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371-65528803
传 真:0371-65528803
邮 箱:zhaobiao01@126.com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