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2018年郑州市轨道交通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工程车辆监造项目
三、项目概况:聘请车辆专家对郑州市轨道交通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工程车辆生产过程进行监造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直接委托
五、拟定合同相对人:芦保和、于福庆
六、直接委托采购依据:
1、地铁车辆监造人员需熟悉车辆生产组装流程,同时具有丰富的质检经验,符合该条件人员较少;
2、监造周期一般较短(1年左右),选择专职从事该工作人员较难;
3、为体现监造作为第三方的公正性、独立性,监造人员不宜选择兼职人员。
根据上述原因,结合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及1号线一期增购项目执行经验,采用直接委托方式,从已退休车辆技术专家中选择监造人员。
七、其它事项:
对该项目拟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及其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则与公示的拟定供应商进行直接委托。如对采购人的异议答复仍存在疑问,可向投诉受理单位提出,后续按我司相关流程办理。
联系人:李亚
联系人电话:0371-55169155
异议受理单位: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
异议受理电话:0371-55169047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党群工作部
投诉受理电话:0371-5516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