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郑州轨道交通1号线二七广场站I口自动扶梯委托管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郑州轨道交通1号线二七广场站I口自动扶梯,因设备安装位置位于华联商场内,为后期更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因此将设备使用权和管理权交付于华联商厦有限公司。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直接委托
五、申请理由:
因设备安装位置位于华联商场内,根据《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5.2条7款,本项目符合:第2条“单一来源的货物、服务且供应商确定的项目”的条件。故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
六、拟定供应商:
郑州华联商厦有限公司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