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郑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期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项目合同
三、采购项目概况:
1号线、2号线一期、城郊线建筑物及高架车站墩台和各线供电主所的建筑物防雷装置的检测。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直接委托
五、申请理由:
本项目经前期调研,虽然国发〔2016〕39号《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中提出“允许企事业单位申请防雷检测资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技术服务。”郑州地区防雷装置年度检测仍未完全市场化,仍由河南省气象局防雷中心独家开展。省内并无其他具备防雷检测资质单位。经咨询省外防雷检测单位,因跨地区及市场因素,且检测周期较长,尚无意愿参与。
郑州地铁已建线路的防雷装置竣工检测均由河南省防雷中心负责实施。
根据《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5.2条7款,本项目符合:第3条“因专利技术、设备型号、施工条件、行业垄断、融资形式等先期条件所限,无法竞争的项目”的条件。故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
六、拟定供应商:
河南省防雷中心(河南省现代防雷有限公司)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