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轨道交通2017年微信支付服务协议项目
采购项目概况:基于分公司AFC系统互联网+项目为前提,乘客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购买郑州地铁单程票卡,我公司需向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支付资金结算服务费。(服务费率按结算资金的0.1%计算)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直接委托
拟定供应商: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该项目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经过调研目前,互联网支付领域,支付宝、财付通(微信支付)和银联交易量位列前三位,对于移动支付,支付宝和财付通的交易规模占据85%以上。我公司已与支付宝取得合作,银联支付不支持二维码购买业务。根据《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条,本次立项符合第5.1.7.2条"单一来源的货物、服务且供应商确定的项目"的条件,故采用直接委托方式。
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意见。
受理邮箱: zzmetroyybidding@zzmetro.cn
受理电话:0371-55169047
监督电话:0371-55169022